☆、第四十三章黑色(下)
“我不想活了……”明月双眼无神的看着明珠。
活不下去了。
到底还要受多少的侮ru,才算是结束对她的折磨?
“你必须活着,必须活着,你会比姐姐更加的长寿,你会比姐姐更加的幸福……”明珠的手扣着明月的后脑,扣着的那只手一直发抖。
从发生这件事情开始,明兰哭了不知道多少次了,明月就更加不用讲了,只有明珠,一滴眼泪都没掉过,她去请教了律师,因为家里这样的条件,所以她必须求助,然后还要和律师沟通,确定律师是不是真的想为她打这个官司。
接明月案子的律师是个不太出名的小律师,这也不是他们愿意接,而是所里甩下来的,请不起律师,就只有找他们了。
打肯定是打,但最后能打成什么样这就不一定了。
案子下来的时候所里的那些大状貌似都没什么兴趣,这样的案子看着好像对受害人百利无一害,但是曾经有多少次,有些出名的律师就是折在这上面的。
晏殊接的时候想法很简单,她需要一个机会,一个让自己出名的机会,就是这个案子。
她也记得自己第一次和明珠见面时候,她按照流程和明珠做着问询,明珠突然打断她,盯着她看,然后说:“我知道你接了这个案子的出发点,自然不是为了什么正义……”
这没有关系,她们各取所得而已,对于一个你不认识的人,面临这样的伤害,你觉得心没疼这是正常的反应。
晏殊当时觉得有点不慡,还轮不到一个小女生来指责她,觉得她不好,那就花钱去请律师呀。
可回答明珠的话,似乎又有点掉份儿,她为什么要按照对方的思路去走?
明珠接着道:“这样的案件,会引起多方的关注,我希望律师是和我们站在一起,只要我全家有一口气在,我们绝对不会改口,打赢了你就赢得了一线机会,至少也会少奋斗个几年。”
少奋斗几年这是委婉的说法。
打这样的官司,最后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关注,到时候越多的人关注案子,对律师而言,是坏事儿也是好事儿,把握得住机会,就有可能一跃龙门,把握不住机会,只能说你自己运气不好。
晏殊觉得挺无力的,对着一个小孩子无力。
她总不能对明珠说,我是同情你妹妹,才帮你妹妹打官司的吧?对外自然是要这样讲。
明珠所讲的每一句就直击她的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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